第二十二章 夺,不如窃(3/5)

夺,不如窃。

因此,和九郎的婚事,不仅朝廷需要,漕帮也同样需要,她更是需要。本来,她是非常明白这一点的,但那点初开的情窦却令她丧失了坚定。直到,萧十一冷酷的话,戳在她的心上。

她必须嫁给九郎,距婚期还有一年多,她不认为这点时间能令局势迅速发生逆转,哪怕和萧十一结盟了也是一样。其实,她也打乱了萧十一的计划吧?他现在在表面上仍然是个花花郡王,醉生梦死的好色之徒,摆明近几年内是不会动弹的。毕竟,他很可能也没做好万全的准备。

既然如此,既然她没有力量只手遮天,既然不能和石头离开这冷酷的东京都,和他双宿双飞去……那么,嫁谁不是一样?

对于九郎,她只有抱歉,谁让他横在她报仇的路上?!顶多,她用一生幸福还他,再为他广纳娇妃美妾补偿就是。至于她,只要能为姐姐报仇,她什么都可以丢下。可以不在乎!

“你离开吧。”萧羽突然说。话出口,惊讶又后悔。

以前觉得琉璃是碍事的,搅局的,想把她踢出东京都。后来探到了琉璃的底,他不得不承认,漕帮和琉璃是他最好的助力,有大作用。琉璃和水石乔拥有的,不仅是漕帮,他很怀疑还有其他军事实力。这简直……算是上天给他的惊喜,意外的加大他的优势。再者。他还对她存了份别的心思,想弄她到手。在这种情况下,他是无论如何不想让她走的。

可看她紧抿着唇,拼命理智,拼命倔强,却又拼命忍着眼里的湿意,他可耻的心软了。

她能走,也好。本来他就没期待过有人能帮忙,逆天的事。还是他独自承担吧。若败,他还能潇洒的来去无牵挂。

“躲开这是非地,过你的小日子去。”他鬼使神差的又补充,然后咬紧牙。怕会再说出什么奇怪的话。哼,女人,总会把丈夫和孩子看得重于一切。

哪想到琉璃却摇了摇头,额前的乱发。好看的拂动着,“当断不断,必受其乱。”她甩了甩头。目光重又坚定起来,“御状,我是一定要告的。一来,我不是光挨打不还手的性子。二来若放任下去,崔淑妃下回还指不定又怎么坏事。放着她这样化了脓的伤口不割刀子,早晚得出问题。郡王殿下,想必您听过阴沟里翻船这句话。还有句民间俗语,癞蛤蟆掉在脚面上,咬不死人,但硌应死人。”

姐姐两世的恩情和牺牲,她不舍掉自己,就没办法还!爱情,对她来说是奢侈品,她要不起!今天她才明白,这是贼老天对她的惩罚,并非无缘无故逼她到绝地的。

她用严肃的神情和语气,说着俏皮的话儿,萧羽本来要发笑的,但却根本笑不出来。不过听说她不走,也有些言不由衷的高兴。虽然很隐约,他却无法忽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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