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二章 本土发展(3/5)

户部则保留本土户口管理、奖励生育政策的施行与监督、军属、有功人员、残疾军人的奖励与生活保障等职能。

水利部负责本土地区的水利工程建设、维护、管理,

制定全国和跨区域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运河挖掘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百姓进行排洪泄水、抗旱救灾演练,制定自然灾害应对方案,制定并监督工农业用水实际情况等方面内容。

而剥离出水利部和铁道部以后,工部的行政职能则变更为规划本土轻、重工业发展布局,申报与审核重大工业发展项目,从国家层面角度,监督与管理本土各工业企业、工厂、公司。

各行政部门分解与拆分过后,中央一级行政机构将由原本的12个增加到19个,分别为户部、财政部、吏部、礼部、教育部、刑部

工部、外交部、商业部、督察院、立法院、咨议会(由退役士兵推选代表和各地方百姓推举代表组成)、铁道部、审计部、水利部、国家银行兼金融管理部、国土资源部、海军部、陆军部。

新增加的部门细化并明确了职能责任,同时也避免了一些部门职责过重,权力缺乏制衡的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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