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变革决心(2/3)

在这里,诸葛瑾就提出了2个办法,一税法和齐民律。

所谓的一税法,指的是取消所有的杂税,只征收一种税,折算成银两缴纳。

田税,由官府丈量土地,按照拥有的土地多寡来征税。

这一条说起来简单,可一旦施行起来所产生的影响却很可能轰动整个江东。

好处之一,是使税务的征收明朗化。由中央规定只征收一种税,地方就没有办法在巧立名目征收各种杂税了。这从根本上遏制了地方官员滥用私权去敛财,将人民从各种苛捐杂税中解放出来,使税赋变得合理。

好处之二,对于没有土地的佃农来说,纳税的负担转嫁到了地主身上,无数人将从忍饥挨饿变成温饱之家。当然这还要出台禁止提高土地的出租费用的规定,不然地主们把税务加到租金里就让这些变得毫无意义了。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也遏制了地主们无止境地兼并土地,把百姓变成依赖他们生存的佃农,削弱了世家的影响力。

好处之三,对于还处于萌芽状态的商人、手工业者,完取消了税务,这将大大促进商业发展和城市繁荣。

“坏处就在于,你缺钱的时候,想征点税可就不行了!这会让你失信于民。”

季书的语气很淡,却很认真。

孙策闻言微微点头,怡然不惧。

如果说一税法很是让孙策满意的话,那齐民律就让孙策又喜又怕,也明白了季书等人让他看这份卷子的意义。

齐民律,即民众平等,官府不再认同卖身契约。

封建制虽然不像奴隶制那般买卖人口。但那些贫穷到难以生活的人,自己卖身给大户人家,从此做起人家的家奴,这种你情我愿的事情官府也就承认了。

而齐民律一出,那一纸卖身契就成了一纸空文,不再具有法律效力。

好处之一,瓦解世家武装,巩固中央政权。当那一纸卖身契不再具有效力的时候,各个世家的家奴顷刻间变成了自由人,世家再也不是豪强,而仅仅只是一个大一点的家族罢了。

其次,那些解放出来的家奴除了少数会被世家雇佣为长工或短工,大多数都是些没有着落的人,他们只能流入到工商业和军伍中去。这对季书一手主导施行的新政好处尤为明显,商人再也不怕招不到伙计,季书也不用愁工厂招不到工人了。甚至,孙策军的部队也能充实不少。

“坏处就是······”

“不用说,我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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