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五章,李清,他更适合《门徒》(1/2)

一边给吴燕祖打了高分。

90分。

又一边选择了李清。

给了95分!

这是怎么回事?

就连刘天王也有些意外道:“给那么高分。”

金评委也是疑惑不解,不能够啊。

“理由呢?”

如果尔冬不说出理由来。

恐怕是不能服众的。

剧本导演都是他打磨的。

但金主还是纳博影业这里啊!

此时尔冬说道。

“诚然,我设置这个角色的时候,就是照着吴燕祖设置的,从剧本的构想就是照着来的,他的形象气质绝对是完美的贴合。”

“所以无论如何,凭借他的咖位,演技还有角色的契合度,他都能达到90分的地步。”

“这是吴燕祖不容否定的优势。”

“对啊,试一个角色,适合才是最重要的。”一旁的金评委也不止一次的强调道。

一个角色能演与否,也很看契合度的好吧。

目前来看契合度还是吴燕祖比较高。

况且,金评委也沉吟道:“我能理解你给吴燕祖高分,也能理解你给李清高分。”

毕竟李清也有自己的特点,相貌的特征,还有更复杂的情绪表达...

但和角色的契合度。

不是情绪表达这个东西能够弥补的!

金评委不服道。

“但李清,他比吴燕祖高分,就很不应该了吧。”

“金先生,能让我说一句话吗?”刘天王突然说道。

“请说。”

刘天王是这部电影的一号反派角色。

也是贡献大部分文戏的角色之一。

“您在华夏生活过多久?”

“三年吧。”金评委顿了顿,抬起头来说道:“在此之前一直生活在纽约州的。”

他是韩裔,美籍的高管!

“所以从您的角度来看,吴燕祖的演绎是更具备合理性的。”刘天王笑了笑道:“如果换作别的电影,警匪为主要冲突交锋的电影,那么阿祖绝对是比李清更好,更优秀的,这是无可厚非的,毕竟一个冷静的,情绪稳定,智勇双全的主角,他很酷。”

这话说了一个‘如果’。

金评委也听出了刘天王的态度是如何了。

这是...也倾向于李清啊!

这让纳博影业的评委们也有些震惊了。

刘天王接这部片子要的片酬没那么多,基本是冲着剧本角色来,是想冲奖的。

既然是冲奖,也必然是看重对手戏的表现的。

作为对手。

选择了李清!

金评委还是对这个选择诧异震惊。

“如果,那现在呢?”

“现在,其实《门徒》这部电影是人性与兽性,人与这些白色药物的交锋,无论是昆哥,还是阿四,都是为这个议题而服务的,所以,我觉得我们两个的角色,都需要反映一个点...那就是这些违禁药物的恐怖,从一个华夏人的角度来看。”

此时此刻。

有些评委已经回过味来了。

李清的情绪里。

表达出了这些违禁药物的恶。

而阿祖...

他的情绪过于平缓。

对于这些违禁药品的认知...

和金评委一样。

这种在美利坚土地上已经开花结果,到处都有的东西。

他的恐怖感。

已经大大的削弱...

甚至如果是美利坚观众来看的话,会觉得这个题材的交锋主题大惊小怪,禁du片不拍警匪交锋,那哪里有冲突?

李清。

吴燕祖。

表达出的是两种截然不同的。

对违禁药品的态度。

而此时,尔冬也点了点头道:“李清的表现更像我们华夏人的口味...既然我们这部电影是服务于华夏人的,那么吴燕祖的阿四,他眼神里对违禁药物澹漠的态度,就很难获得代入感。”

“所以我觉得,纵然在人物形象上,吴燕祖很适合,非常的适合,但我还是想尝试一下使用李清。”

金评委是听出来的。

他能和吴燕祖的演绎共情。

觉得他有真实感。

是因为两人都是长居于美利坚的。

自然下意识的能够共情对方在自由之邦里,对这些白色粉末的态度...

这些都是传导的。

刘天王说道。

“我从一开始就注意到他的发型很努力的让自己变得平凡,他穿的衣服也是钵兰街的地摊货,作为一名在港岛的药贩,他的形象绝对是经过精心准备的。”

“阿力他跟着昆哥那么久,财物肯定也是不少的,可就是不能用,不敢用,怕对不起自己的良心,因为那些钱是脏的。”

“而昆哥则更讽刺,他怕被人发现,甚至得了病,医院都不肯去私立的,他那么有钱,几个亿的港纸,救命都不敢用,有点好笑...”

金评委此时此刻有些不甘心的说道:“至少吴燕祖是接触过,是看过那些白色粉末的,这位新来的年轻演员,他甚至都对这个没有概念。”

“他是有概念的。”

古仔此时突然说道:“是有概念的...”

“你怎么知道?”

“我第一次和他打交道是在慈善晚宴...第二次的时候,是我们两个人,为了近距离观察吸食违禁药品的人群,在京城戒药所偶遇的。”

古仔漫不经心的说道。

“我们和那些人相处了七天七夜,对那个东西,有着很直观的认识...”

“你...你去那个地方干嘛?”

“不是要演绎出吸药者的感觉吗,所以需要近距离观察他们,和他们同吃同住,才能临摹他们的神态。”

此时,就连尔冬,和刘天王都有些愕然了。

癫。

太癫了吧!

为了追求演技上的真实。

居然去这些地方。

他们虽然拍摄过许多关于警匪交锋,甚至也有不少也是有关违禁药品主题的...

但都没见过古仔那么拼的。

居然和他们同吃同住?

重点的是...

还有另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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