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2章 双修道侣(4/5)

武怀玉特意要求加了一条建议,允许本夫捉奸,而且可以当场报仇,直接处死奸夫淫妇无罪,当然这条的前提是本夫捉奸,当场处死,别人捉奸不行,事后处死也是犯罪。

不过武怀玉反对宗族私刑,对通奸者搞什么脱衣杖打,脱衣游街,甚至直接浸猪笼什么的。

私刑不可取,这是侵夺国家权力,通奸得处置,但得由朝廷公权来处置,这样也能避免一些冤假错案。

唐之前没强奸罪这条,强奸罪也是在和奸罪里,只是罪加一等,武怀玉则建议直接增加强奸罪这条,并加大处罚力度,直接处以死刑,且如果女人反抗时杀死犯人,也不坐罪。

武怀玉还特意对拐卖妇女儿童这事,提出要从严从重的建议,隋朝法律对于拐卖人口的处罚并不重,这也是因为魏晋以来贩卖人口的情况很普遍。

他主张恢复秦汉时的这方面的律法,秦代规定,贩卖人口,不论主犯从犯,一律处死。

而汉代更规定,抓到人贩子,不仅要处死,而且还要将尸体肢解,且不许收尸,买家也还要受罚,人贩子磔刑处死,而买家要被处以黥刑,男女都要去服苦役。

怀玉建议,掠卖人口为奴的,首犯绞刑,从犯流放三千里。对于买家,购买拐卖而来的人口,也要处罚,比人贩减刑一等。

对于父母、祖父母卖子辈孙辈的,则要罪加一等。

凡被掠卖妇女儿童,都要予以保护,恢复其原本良人身份。

武怀玉甚至还加了一条,如果官府对于掠卖人口犯罪不闻不问,则属于渎职罪,也要给予严厉处罚。

窝贼人贩子的行为,也视同掠卖人口从犯,流放三千里。

唐朝算的上是一个奴隶社会,长安有三分之一的人口是奴隶身份,不过武怀玉说的打击人贩,专指的是非法拐卖人口行为,而那些诸如战争俘虏、犯罪而被朝廷贬为奴隶,或奴隶所生子女,这些奴籍的人,经正规途径是可以在口马市上买卖的。

打击的是非法的贩卖,也就是掠卖。

自卖为奴,则属于灰色地带,民不举官不究。

“二郎快来。”

今天武怀玉一进来,长孙无忌就向他招手。

屋里,一群大唐中央司法机关的官员们正争的面红耳赤。

“今天又在争哪一条?”

“亲亲相隐。”长孙无已忌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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