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6 吃绝户?(3/4)

若这些人好好与人姑娘过日子就算了,偏偏心里打着各种主意!

有的妻家自他去了就总有人伤病,家中本就不多的人丁日日清减,最后竟只留男子一人。

更有甚者趁岳父岳母过世,就欺负人一个孤女,把人家家产霸占,反将女方赶出家门。

女帝时期就有一勋贵夫妻恩爱非常,膝下只有一个女儿。

于是夫妻为女招赘,榜下捉婿寻得一探花郎,遂结亲。

谁知夫妇二人遭逢意外,探花郎颇有才情节节高升,竟反过来药了妻子,霸占家业,与几房小妾耳鬓厮磨。

女帝震怒,直接颁布政令让入赘者无法继承妻家产业。

若非妻子生时亲口相赠,有书信、衙门以及多人作证,妻家财产要么归其近亲所有,要么收归官府充公。

此政令一出,“吃绝户”者顿时偃旗息鼓。

然而一向政令总有其弊端,此政令对入赘者一刀切也让不少入赘者失去了本该拥有的权益,年老还要被赶出居所,就因为妻子先去,没来得及留下凭证。

于是大昭建立后,此政令改为入赘者只要与妻子携手十八年以上,拥有孩子,便可继承家业。

也算是在维护双方权益这一点上找到了平衡。

如此一来,祁霄入赘公主府才两年有余,无子,公主若早亡,他的的确确是没资格继承家业的。

除非公主承诺将家产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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