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九章 遗嘱(2/4)

这里延伸出一个问题:遗嘱是否需要公正才具备法律效益。

答案是否定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遗嘱的有效性并不依赖于公证过程,只要遗嘱的订立方式和内容符合法律的规定,该遗嘱即可视为有效。

形式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等等,这些多样形式的遗嘱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都具有法律效力。

当然,遗嘱公证是具备优势的,可以减少财产纠纷发生的概率,为了遗产闹上法庭的案例数不胜数。

铁的文件,是永远变不了的。

离开公证处,几人看向陈益,等待对方的下一步指示。

现在方向已经很明确了,高慧梅有着重大作案嫌疑,只是作案动机目前还有待求证。

要不要审呢?

陈益站在原地思索了一会,说道:“走,去娄美英家,诸葛聪随身带着电脑。”

几人再次上车赶到了娄美英所在的小区,上楼敲门,敲了很久。

足足过去两分钟,房门方才是慢慢打开,娄美英的身影出现在视线下。

看着熟悉的青年,娄美英无奈:“进来吧。”

“打扰了,娄女士。”

说着,陈益等人进了房间,发现高慧梅不在。

“您女儿呢?”陈益问。

娄美英背对着几人来到客厅缓缓坐下,回答道:“看店,女婿去进货了,她晚上才能过来,今天又要问点什么?其实……打个电话就行,我想清净。”

她心里是有所不满的,但没有明显的表达出来。

陈益哦了一声,假装没听懂娄美英的牢骚,转头看向她卧室:“我想再去其他房间看看,可以吗?”

娄美英:“随便吧。”

陈益挥手,诸葛聪等人包括郑从亮在内,全部进了各个卧室书房,针对性寻找疑似“遗嘱”的东西。

客厅,陈益坐了下来,准备和娄美英继续聊聊。

“您真的没有立过遗嘱吗?”陈益看着眼前的老人。

娄美英不耐:“早上都来人问过一次了,我真没立过什么遗嘱,没事我立遗嘱干什么?”

陈益:“那您名下三套房间,未来准备留给谁?”

娄美英:“小菲啊……哎,人都死了,还想那些干什么,无所谓,谁愿意要谁要吧。”

陈益抓住重点:“您的意思,以前是打算留给高小菲的?”

娄美英:“我就这么一个孙女了,不留给她留给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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