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3集(2/3)

宪法

越南现行宪法是第五部宪法,于2013年11月28日在第十三届国会第六次会议上通过,是对1946年、1959年、1980年、1992年宪法的继承和发展,体现了越共“七大”提出的社会主义目标与国家全面革新路线。宪法规定: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国家政权属于人民,越南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和胡志明思想为指导思想。2001年第十届国会第10次会议对宪法部分条款作出修改,确定越南要发展“社会主义定向”的市场经济。

国会

国会是越南的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也是全国唯一的立法机构,任期5年,通常每年举行两次例会。国会代表以普选制投票产生,国务委员会是国会的最高常设机关,任期与国会相同。主要职权是:制定和修改宪法及其他法律并实施监督;决定国家经济计划;审定国家财政预算和决算;规定国会、部长会议、法院、检察院等国家机构的组织形式,任免国务委员会和部长会议zhuxi、副zhuxi和其他成员,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决定成立或撤销国家各部、委;审议国务委员会、部长会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工作报告;决定各省、中央直辖市和相当级别行政单位的地界划分;规定、修改或废止各种税收;决定大赦及战争与和平问题等等。

越南国会现为第15届国会,共有国会代表499人,现任国会zhuxi王庭惠(Vuong Dinh Hue),2021年3月当选、7月当选连任。

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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