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一章 穿夹脚拖鞋的大款(2/5)

他在这里买一套房,以后可以转给腊梅,那他的外甥就不用担心没有好的学校上了。

这是吴启智最朴素的一个想法。

在他心里,腊梅是容远一中的学霸,以后她的孩子肯定也是学霸,既然是学霸,从小就要接受最好的教育,光是冲着外孙能在这上学那么方便,吴启智也决定买这套房了。

两个人一番心理斗争之后,当吴启智让刘三爷便宜一些时,刘三爷道:

“这里的地点太好了,我不说别的吧,比如说以后你有老乡来京城玩,肯定想看升国旗呀,如果住在这里,就不用老远去开宾馆。

夏天还好,冬天一大早就得从四面八方赶来等,还冻得哆哆嗦嗦的。

住在这里,去看升国旗可以睡到五点半,慢悠悠起床,喝碗热豆汁,吃个驴肉火烧,踹着小手去看旗升起,别提多自在了。

要是有父老乡亲来,你安排他们在这种地方住,这么方便看升国旗,大家都会夸你。

所以呀,我这套房子一千四一平方,一口价,你要就成交,不要我也不卖,反正我现在不缺房子,也不缺钱。”

刘三爷舌绽莲花之功继续升级。

“行,那这套房子我买了,现在咱们就去办手续吧。”吴启智也很痛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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