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节:热(3/5)

长途旅行的冒险者往往不爱带头盔,原因便在于此。

头部是人体要害,若是里加尔的征召民兵,哪怕买不起铁制的身甲,也往往会尽可能在上战场时找一顶头盔,避免被流矢爆头死得不明不白。

但在不主动参加大规模战役,以小组规模更多执行护送类任务的冒险者圈子里,头盔却是一个不那么受人待见的部件。

重量、燥热、影响视野与呼吸碍手碍脚是一方面,若是把些许不适和生命摆在天平上的话,任谁都会选择忍耐不适。

真正的原因还是没有必要:因为小组规模团体的冒险者战斗更多限制于巷战的缘故,缺乏正面战场上的混乱又危险的密集交火,个人的武艺足以弥补防具的不足。反倒是穿戴一身整齐的话,会因为负重和疲惫,早早地将体力消耗殆尽,令自己无力去进行真正的战斗。

武具也好防具也罢,归根结底都仍旧需要根据自己面临的情况进行选择。

人的负重和体能都是有限的,若是经常参与战役,经常面对生命危险的话自然谁人都会尽可能地穿多一点。但在长途旅行可能十天半个月都不会遭遇外敌的较为和平的环境之中,还带着二三十千克重的全副甲胄,就意味着你必须舍弃掉路上更有作用的各种补给物资。

而且归根结底,倘若人数等其他方面处于劣势的话,哪怕穿着再齐全,战局逆风,对方也依然有的是方法将你虐杀。

哪怕拥有人类单兵防具巅峰的全副板甲,里加尔骑士若是落单时遇上擅长对人战斗的职业挂牌战争佣兵,也会优先选择避让而非对战。职业的战争佣兵也许一队人加起来的装备才与骑士的一副全身板甲与马甲相当,但因为优秀的配合缘由,他们却能够把精锐的板甲骑士打得鼻青脸肿。

手持比骑枪更长,足有4米以上的超长枪者会先限制骑士的冲锋;之后持两米多长戟者上前将骑士击倒落马;但有着板甲的防护又训练有素的骑士可不会被这样一击干倒,落马以后的骑士多半会爬起来继续战斗。而此时便又会有另外两到三名长戟或者勾镰手配合剑盾手上前,利用长杆武器勾住骑士的脚踝或者膝盖内侧将其放倒之后,三人配合压住手脚,以半剑式或匕首捅向腋下、撬开颈甲缝隙,或是从面甲观察口刺入。

当然,若是人数对等,同样由4人组成的重装骑士夹枪冲锋,这些佣兵肯定是会直接落败身亡。所以归根结底,个人哪怕再武勇,甲胄与武器再完备,遇上了战局逆风,敌人又是老道且懂得自己甲胄弱点者,也最好不要像个傻子一样冲上去送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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